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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0多斤、2万多块钱!老夫妻俩深夜下河捞田螺被警方刑拘!

发布时间: 2024-01-01 来源:细沙回收机

  近年来,广西特产“螺蛳粉”也深受年轻人喜爱,用螺蛳熬得汤底有种独特的鲜美,又臭又香的口感让人们欲罢不能。

  然而,最近一位老人在河边捕捞田螺,却被执法单位抓个正着,目前已经被刑事拘留,还面临1万元的处罚。事情一出许多网上的朋友表示不解,难道螺蛳也是保护动物了?

  徐大爷住在北京郊区,家附近有许多小河。早已退休的徐大爷,没事的时候就喜欢到河边钓鱼,有时候一钓就是一天。

  这天他吃完晚饭遛弯时在河边散步,发现河里有一些小鱼小虾,还有许多田螺。看到这些漂亮的田螺,徐大爷想摸几个带回家给孙子玩,没想到河里的田螺多的根本摸不完,徐大爷寻思反正都摸了,不如多弄点回家。

  “天这么热,炒点香辣螺蛳吃吃多好!”这样想着,徐大爷便把身上穿的汗衫脱下来,进行了一番捕捞。没一会儿,他已经用汗衫装了满满一兜子。

  回家后,徐大爷向妻子炫耀自己在河里捞的田螺,徐大爷的妻子特别高兴,说:“这么多田螺,得有好几斤呢!菜市场得卖二十多块呢,老徐,真有你的!”随后进厨房炒了满满一大盘,还分给了周围的邻居。螺蛳有种特有的鲜美,一经爆炒,完全将这种鲜味激发了出来,邻居们也是啧啧称赞。

  “要不,我们每天都去河里捞田螺吧,水里到处都是田螺,随便捞捞就一大堆!反正闲着也是闲着,河里还凉快,在家蹲着还得开空调呢!”徐大爷美滋滋地吃着香辣田螺,喝了二两酒,向妻子提议道。

  “每天捞个好几斤,咱们俩也吃不完呀!就算分给邻居,吃几天也就腻了,你这一天天的,净给我找事做!”妻子说。“你怎么一点商业头脑都没有呢?你刚才也说了,菜市场一斤好几块,那我们卖给菜市场不就得了!”王大爷灵机一动,说道。

  妻子一拍脑袋,“哎呀,我们怎么没想到呢!老徐啊,还是你聪明!”这天晚上,他们都做了捞螺蛳发家致富的美梦。虽然拿着每个月几千元的退休金,但是老两口还是喜欢占小便宜,平时经常捡小区里的饮料瓶卖。

  第二天,老两口就去乡下亲戚家借来了捕捞工具,还弄来一辆三轮车、若干蛇皮口袋,准备好好的大干一场。俗话说,男女搭配,干活不累。别看这老两口一把年纪了,在这占小便宜的方面却精神抖擞。

  二人不好意思大白天的下河捕捞,而且白天人多眼杂,万一附近的居民知道了都来捕捞,把田螺给他们摸完了怎么办?所以,他们打算晚上天黑了再行动。

  到了晚上,徐大爷和妻子穿好雨靴,戴上捕捞网、蛇皮袋便下河了。大干了几个小时,他们捞的田螺已经装满好几个蛇皮口袋。二人把一袋袋田螺抬到了三轮车上,便驶向农产品市场。

  “你们田螺都是多少钱收的?”徐大爷问农产品市场的商贩。“3元一斤。”商贩随口报了个数字。“我这儿有很多田螺,都是我们乡下自己养的,这样吧,卖你2.5一斤,每天都有,怎么样?”徐大爷说道。

  于是,徐大爷很顺利地卖出了从河里刚摸来的几十斤田螺,赚了一百多元。徐大爷和妻子握着赚来的一百多元,别提多高兴了。

  就这样,徐大爷和妻子每天都下河捕捞田螺,附近的几条河都被他们捞了个遍。他们靠捕捞田螺,每天都能赚一两百元,有时运气好一晚上能捞上百斤。就这样干了一段时间,夫妻俩只靠捞田螺再转手卖掉都赚了将近20000元。

  这天夜里,老两口像往常一样来到河边准备下河捕捞。上岸时,二人被埋伏在附近的民警抓了个正着。“警察同志,你们是不是弄错了?我只是和老婆摸点田螺,准备回家加个菜,怎么把我抓起来了呢?”老徐吓得连连辩解。

  警察指着他们的三轮车,说道,“你们加个菜要这么多田螺?老大爷,我们也是接到群众举报,听说你们每天都在附近的河流里,捕捞田螺啊!”

  徐大爷的妻子一向泼辣,这次也不饶人,“捕点田螺怎么了?我们小时候,在乡下池子里天天捞也没人说什么,怎么来到城里,连田螺都不能捞了?难不成现在螺蛳也是保护动物了?”

  民警带着他们来到河边竖立的大告示牌,只见告示牌上写着《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调整禁渔区、禁渔期的通告》,通告指出,本河道全年禁渔,除钓鱼外所有的作业方式都被禁止。

  “《渔业法》规定,违反禁渔期规定进行捕捞的,将被依法查处,构成犯罪的要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。大爷大妈,您二位得跟我们走一趟了!”民警说。

  几位民警用电子秤,称了徐大爷和妻子刚刚捕捞的田螺,足有95斤重。民警发现,徐大爷三轮车里的田螺还活着,于是赶紧把田螺倒回了河里。目前,徐大爷和妻子被刑事拘留,还面临一万元的罚金。

  徐大爷和妻子每天捕捞大量的田螺,会破坏河流的生态环境。田螺虽小,但是对改善河流环境、清理污染却有及其重要的作用。田螺通过吸食污泥里的细菌和有机物获取食物,它们吃掉水里的食物残渣获取营养的东西,既能提高水的透明度,还能改善水质。

  不仅如此,通过清理水中的水草和青苔,田螺还能减慢水质的恶化速度。田螺在河里属于食物链底层,是很多小鱼小虾食用的对象,小鱼小虾以田螺为食,假如没有田螺,这些其他的水中生物也要饿死了。

  这件事发生的同时,网上流传了一张“螺蛳拟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”的图片,有人考证图片居然真的是官方发布的,网友对这两个新闻都表示热议。

  网友们的忧虑也是不无道理的,不过,通过律师的解答,可以明白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。

  老两口下河捕捞田螺,本想加个小菜,却意外发现了商机。还没高兴几天,就在一次捕捞时被警方抓个正着,这下不仅没收了违法来得到的,还被刑事拘留,罚款一万。

  结合螺蛳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新闻,网友们不淡定了,表示以后连田螺都不能吃了。

  不能,螺蛳还线年发布的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》中,螺蛳就正式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。不过,此“螺蛳”非彼“螺蛳”。

  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螺蛳,中文名有叫内河螺蛳的,也有叫滇池螺蛳的,是田螺科、螺蛳属。这种螺蛳形状很大,表面有明显的刺状突出,主要分布在云南地区的高原湖泊,比如滇池、洱海,别的地方没有分布。

  这种螺蛳,别说是吃了,大部分人平时见都没见过,见到了也不会把它当成我们平时吃的螺蛳。

  我们平时吃的“螺蛳”其实是田螺,学名叫中华圆田螺,也叫作方田螺,盛产于江浙一带,广泛分布在湖泊、小溪、稻田、河流处,清理洗涤干净即可爆炒,做成香辣螺蛳;也可以加水熬成汤,做成鲜香味美丽的螺蛳粉。深受大家喜爱的广西螺蛳粉,就是用这种田螺做的。

  这种田螺也被人们用来钓鱼,是很好的鱼饵,也是河流中鱼类的食物。祖国到处都遍布这种味道鲜美的田螺,你们可以放心食用。

  不过,大家去云南旅游的时候,可千万别捕捞上面说的真正的“螺蛳”。《刑法》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,非法捕猎、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的,处拘役、五年以下到一年以上有期徒刑不等,后果很严重啊!我国地大物博,好吃的东西多的是,也不是一定要图新鲜吃那口野味。

  徐大爷夫妇连续多天在禁渔期的河流内捕捞螺蛳,犯了《刑法》规定的非法捕捞水产品罪。非法捕捞水产品罪,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,在禁渔区、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、方法捕捞水产品,情节严重的行为。

  徐大爷夫妇侵害的,是国家保护的水产资源管理制度。徐大爷和妻子在禁渔期,非法捕捞大量螺蛳,是急功近利、竭泽而渔的行为,破坏了国家对水产资源的管理制度,危害了水产资源的存留和发展。

  我们要有可持续发展的理念,赚钱的方式千千万,不能以此种方式危害环境的可持续发展。田螺对水质有许多益处,如果过分捕捞,必然会危害水质以及水中的其他鱼类。

  徐大爷夫妇的行为,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,在禁渔期、禁渔区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、方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。《渔业法》明确规定了禁止在禁渔期捕捞水产品,徐大爷夫妇就是犯了这个错误,才会被刑事拘留。

  徐大爷夫妇去捕捉田螺的意图是故意的,至于是为了营利或者其他目的,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,过失不构成本罪。徐大爷夫妇非法捕捞的每条河流旁都立了大告示牌,告示牌上写着禁止在禁渔期捕捞,但徐大爷感觉自己有没有用网捕鱼,只是捞了点小田螺。

  不止鱼是水产品,虾、蟹、田螺等等都是水产品,因此徐大爷辩解田螺不应该在告示牌限制之内,这是不对的。徐大爷和妻子达到刑事责任年龄,也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,因此他们应该承担责任。

  在内陆水域,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,在禁渔区、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、方法捕捞水产品,非法捕捞水产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一万元以上的、非法捕捞苗种、怀卵亲体超过五十公斤价值一千元以上的、电鱼、毒鱼、炸鱼等的行为,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,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定罪处罚。

  警方走访了徐大爷夫妇卖田螺的商户,经过一番细致的调查,发现王大爷夫妇两个月时间里非法捕捞田螺将近500公斤。因此,徐大爷夫妇已达到了立案标准,最后,徐大爷夫妇被判处1年有期徒刑,并且要赔偿一万元的生态环境补偿费用。

  中国广泛分布着湖泊、河流,是渔业大国。为维持中国渔业经济,以及生态平衡,我国设立禁渔期制度,就是在鱼类集中产卵繁育的关键时期,实施禁止捕捞作业的一种保护措施。

 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,生态环境一经破坏,恢复起来需要漫长的过程。我们应当由可持续发展理念,细水长流,保证生态环境高质量稳定发展。

  河流湖泊也是有生命的,需要休养生息,才能福泽后世。像徐大爷夫妇这样贪图小利吃大亏的行为,可以让我们反思。